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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稳定就业单位如何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作者:    发布于:2018/3/10    浏览次数:540

    符合稳定就业单位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填写《青岛市稳定就业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在次年9月30日前(注:2013年放宽到11月底前)向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市或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如下资料:

      1、本单位已采取的稳定就业岗位的措施;

      2、上年度失业保险费托收单复印件;

      3、上年度职工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4、上年度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名单(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原因、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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