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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
    作者:    发布于:2019/8/9    浏览次数:439

    问: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

    答:携带以下材料,使用 A4 纸报送,并加盖公章: ( 1 ) 《 青岛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 》 一式二份; ( 2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 (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3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以执照为准)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4 )单位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企业持 《 企业营业执照 》 (副本)或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副本);事业单位持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社会团体持 《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 (副本);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军队机关事业单位提供上级(副师级及以上)人事劳动部门开具的有关单位性质证明;民办非企业单位持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 (副本);个体工商户持 《 个体工商户执照 》 (副本);外国、港澳台和外商机构在青岛设立的办事处(分支机构)持 《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 》 或 《 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 》 (副本)及复印件; ( 5 ) (开户许可证 》 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 6 )与用人单位开户银行签订的 《 青岛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 》 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社保缴费方式提供)或(青岛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协议 》 一式二份(银行缴费方式提供) ( 7 )选择银行缴费方式且采用单位一般账户的需要提供开户银行的 《 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 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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