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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地或多地同时缴纳社保,养老金如何领取
    作者:    发布于:2020/2/15    浏览次数:388

    两地同时缴纳社保,养老金怎么领取?

    每当换工作时我们都面临着一大堆麻烦事,而社保关系如何处理也是一件头痛的事情,这不,今天小编就遇到了:

    爱漂的小酱酱

    我是小酱酱,一名光荣的北漂,在青岛交了一年的社保,十一回家发现老家的社保仍在缴纳,等于两地都在缴纳,这种情况是两地都可以领取养老金吗?

    当然不可以领取两份!只能领取一份养老金的!

    存续:首先,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文件规定,参保人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

    先转后清:例如小白2013年—2017年在天津缴纳了社保,2015年—2019年在青岛缴纳的社保,可以天津的社保转移到青岛,但中间2015年—2017年重合的部分会进行清理。

    同时存续:其次参保人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时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还要注意以下情况:

    按照我国社保相关规定:男性参保人满50周岁,女性参保人满40 周岁,不用立即办转移,等到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再将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到待遇领取地。

    另外,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现行退休年龄是为,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

    如果男性参保人不满50周岁,女性参保人不满40周岁,到外地就业参保的,可将原工作地的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移到新的就业地。

    简单来说,两地缴纳社保同月份部分无法合并,会退还一个城市的个人部分,企业交的那部分会归当地社保统筹基金里保障当地养老金发放。

    两地同时缴纳社保,养老金怎么领取?

    清退重复缴费和跨省转移如何办理?

    (以青岛为例)

    1如果选择清退重复缴费的:

    ● 申请条件: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 流程:法定工作日,本人或用人单位在社保经代办机构打印的《养老保险跨省转入人员重复缴费通知书》和《青岛市异地转入人员养老保险重复缴费退费明细表》上面签字确认,社保经代办机构将重复缴费退至职工银行卡中或用人单位账户。

    2选择跨省转移的:

    ● 申请条件:职工以一般账户在本市参保或到达退休年龄时待遇领取地已确定为青岛

    ● 办理材料:

    1.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2.用人单位填报盖章后经跨省就业人员签字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经青岛市区(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除上述材料外, 需提交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批件。

    ● 办理流程:社保经(代)办机构进行审核确认后,生成并打印《联系函》,以后环节由青岛市社保经(代)办机构与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直至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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